关于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
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三助”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文件,各学院的助教和助管岗位由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与管理工作实际需求设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研究生“三助”岗位数根据各学院研究生规模确定经费额度。各学院按已划拨的经费额度,在规定的津贴标准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助教和助管的岗位数和津贴标准,每学期结算一次。
二、招聘录用工作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招聘录用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研究生根据岗位设置信息向设岗单位提交申请。
(二)设岗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确定“三助”研究生,将选拔结果报研工部审查并备案。
(三)设岗单位与上岗研究生签订“三助”岗位职责协议(见附件1)。
(四)设岗单位招聘录用结束后,认真填写《研究生“三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上申请材料交研工部107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112064766@qq.com。
三、考核内容及步骤
(一)“助教”、“助管”岗位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助教”岗位考核工作主要听取设岗课程主讲教师和听课学生的意见;“助管”岗位由设岗部门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给予评定。
(二)考核采取用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设岗单位考核和获聘研究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结束后,获聘研究生认真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述职考评表》(见附件3),各设岗单位认真填写《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考核付酬汇总表》(见附件5)。上述考核材料按要求填写好后请于5月13日上午11点前交研工部107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112064766@qq.com。
四、相关要求
(一)各设岗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和津贴发放等程序。
(二)各设岗单位应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担任“三助”工作。
(三)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岗位,考试不及格或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研究生“三助”岗位。
(四)教辅单位及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工作实际要求,设置助管岗位(岗位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部门在编人员的25%)。
(五)各设岗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杜绝出现虚报冒领现象。一经查实,将影响本单位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发放。
(六)不按时参加“三助”岗位考核的研究生,停发岗位津贴。
(七)相关表格的填写要求见相应附件。
附件:
1.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申请“三助”岗位职责协议
2.研究生“三助”申请汇总表
3.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述职考评表
4.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三助”考核汇总表
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考核付
酬汇总表
研工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