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研究生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赖春艳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2017〕45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2〕20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我区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

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得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由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对已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间内执行脱贫不脱政策,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持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备注:

1.条件满足任意一种即可,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申请,补贴不累计发放;

2.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3.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4.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国家拨款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毕业生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表格及照片需电子版打印、签字必须手签)

2.在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拍照后再打印);

3.学生证复印件;

4.提供本人开户的社保卡卡号,并开通金融功能

5.其他证明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申请人手签,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签字,并加盖院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及开户地)

5)助学贷款证明。(在校期间获得贷款时间年度应合同一致)需加盖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以学院为单位到研工部109室统一办理)

6)贷款合同复印件。如无贷款合同可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A4纸打印并加盖院公章

2、低保户家庭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申请人手签,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签字,并加盖院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及开户地)

5)低保证复印件。如低保证复印件不能说明其家庭关系,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低保证年检日期为申请年度前一年9月1日以后,如无年检记录,可补充近期银行发放流水清单并加盖银行公章。无低保证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以及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申请人手签,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签字,并加盖院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及开户地)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县级扶贫部门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以及与持证人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4、残疾毕业生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申请人手签,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签字,并加盖院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及开户地)

5)残疾人证复印件。

5、特困人员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申请人手签,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签字,并加盖院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备注开户行及开户地)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6、贫困残疾人家庭所需材料。(为简便工作,建议此项按照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申请办理)

7、如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但暂时未取得贫困证件的,可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乡镇村委会盖章出具的材料视为无效。

注:材料上交按上述顺序排列

三、学院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尽快按要求汇总、编制如下材料:

1.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注:要按要求的顺序排好)

2.整理“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EXCEL花名册”(附件1),花名册表格按①低保②残疾③助学贷款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⑥特困人员 排序(电子版发研工部赖春艳老师OA邮箱,纸质版2份随学生材料一起上交至研工部109室);

3.每一页纸质材料请压着右上角文字内容盖学院公章

4.务必提醒学生认真填写,材料不得涂改,不得更改或注销建行卡账号,以免影响资金到账;

5.材料用回形针整装,无须装订;

四、报送时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即日起可向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各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31(周一上午12点前)

五、联系人

研工部 赖老师电话:0791-87046785

六、名单公示

学校初审完毕后于2022年11月中下旬在华东交大就业信息网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七、补贴发放

南昌市经开区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经上级部门逐级复核后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建设银行账户。如有特殊情况请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通知。



研工部    

2022年10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