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考生递交申请、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研究生院复审、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现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实名向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1-87046551)或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91-87046333)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华东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