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赖春艳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文件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51号)精神,为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就业,现就我校2022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

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得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由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对已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间内执行脱贫不脱政策,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持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备注:

1.条件满足任意一种即可,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申请,补贴不累计发放;

2.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3.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4.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国家拨款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毕业生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表格及照片需电子版打印、签字必须手签)

2.在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拍照后再打印);

3.学生证复印件;

4.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南昌市内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清晰,若有不清晰的在复印件上手抄一遍卡号;

5.其他证明材料:

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如复印件不能体现家庭关系,则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证明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低保证最新年检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后。如无年检记录,则补充银行流水清单等(清单显示“低保发放”等字样,并加盖银行公章)。无低保证需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复印件;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原件,以及一个贷款合同清晰复印件(无合同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信息的,则提供同时加盖学院及学校资助中心公章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提供由学校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院106办公室张老师)盖章的证明(附件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扶贫部门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持证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提供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与持证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⑦如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但暂时未取得贫困证件的,可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乡镇村委会盖章出具的材料视为无效。

注:材料上交按上述顺序排列,细节要求可参考附件6政策说明详解。

三、培养单位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学院尽快按要求汇总、编制如下材料:

1.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

2.整理“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EXCEL花名册”(附件3),花名册表格按①低保②残疾③助学贷款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⑥特困人员排序(电子版研工部赖春艳老师OA邮箱,纸质版2份随学生材料一起上交至研工部101室);

3.研究生毕业生需签订《2022届困难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承诺书》(附件4研究生版),纸质版一式份需手签并摁手印;

4.由学院负责核校材料原件(不用上交)真实性,所有材料复印件(含申请表)均需加盖学院公章,每一页材料请压着右上角文字内容盖学院公

5.务必提醒学生认真填写,材料不得涂改,不得更改或注销建行卡账号,以免影响资金到账;

6.材料用回形针整装,无须装订;

四、报送时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即日起可向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29(周一下午4点前)

五、联系人

研工部 赖老师电话:0791-87046785

六、名单公示

学校初审完毕后于2021年12月上旬在就业信息网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七、补贴发放

南昌市经开区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经上级部门逐级复核后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建设银行帐户。如有特殊情况请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通知。

 

                      研工部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