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华东交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4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经研究,研工部决定开展华东交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单科成绩(必修课、选修课、实习等)合格,无重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在所在学院同年级前40%

(三)积极参加科研、文体、创新创业及志愿服务活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六)就业态度端正,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七)读研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主持省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省“青马工程”等课题,并按时完成结题;

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不包括省级学业奖学金);

4.获评校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5.担任过校研究生会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研究生分会执行主席,且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6.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作出特殊贡献,赢得较大社会反响的。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不足1人的按1人计)。

2.个人申请。毕业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华东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评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学校公示。研工部终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典型事例。

3.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报送至研工部。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519日上午10点之前,将本学院的最终审定结果《华东交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与获奖学生的《华东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料”命名)发送至邮箱ecjtugu@163.com,纸质盖章版交至研工部107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046549


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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