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经研究,研工部决定开展华东交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单科成绩(必修课、选修课、实习等)合格,无重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在所在学院同年级前40%。
(三)积极参加科研、文体、创新创业及志愿服务活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五)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六)就业态度端正,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七)读研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主持省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省“青马工程”等课题,并按时完成结题;
2.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不包括省级学业奖学金);
4.获评校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5.担任过校研究生会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研究生分会执行主席,且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6.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作出特殊贡献,赢得较大社会反响的。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不足1人的按1人计)。
2.个人申请。毕业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华东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评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学校公示。研工部终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向全校研究生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各学院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典型事例。
3.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选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报送至研工部。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5月19日上午10点之前,将本学院的最终审定结果《华东交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与获奖学生的《华东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料”命名)发送至邮箱ecjtugu@163.com,纸质盖章版交至研工部107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046549
研工部
2023年5月14日